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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4永利集团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0-2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班级:

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拟于10-11月开展2024-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
1.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,评选办法根据《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521号)和《关于印发《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》(国际学〔2023〕9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2.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,符合2024-2025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,向原所在学院或班级申请。

二、评选要求

1.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认真实施评选程序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,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。

2.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三、评选规则

1.在满足学校相关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前提下,应满足各班级名额分配。

2.以班级为单位,在满足“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%,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%”(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%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%)的要求前提下,根据绩点高低进行排序;绩点相同的,按照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序选拔。如果绩点和综测成绩相同,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择优排序。

3.境内生校级奖学金学院机动名额1个,届时从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评选产生,按照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*0.7+当学年绩点*20*0.3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

4.在满足基本评奖条件下,境外生按照(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*0.7+当学年绩点*20*0.3)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。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,参考绩点成绩;若绩点仍相同,参考科创成绩或学科竞赛获奖情况,获奖级别较高的,优先推荐。绩点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。境外生校级奖学金共计3个,原则上各班级、各年级至多1个名额。

5.基于第3条第2点,申请校一等奖学金的境内同学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%,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%;申请校一等奖学金的境外同学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%,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%。

6.根据上学年所在建制班级组织评选,名额按原班级分配,综测及绩点按照原班级排序。

7.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

四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
1.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(荣誉称号)进行申请及评审,系统截止时间为102317:00。

2.当学年学业绩点成绩单为不包含重复修读课程的成绩单,学院提供的成绩单为准。综测成绩及排名以学院最终公示的结果为准。学年绩点和综测成绩均按上学年所在建制班级排名

3.所有纸质材料需于10月23日17:00前,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杨思椿520办公室未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的,视为放弃报送。

4.如有问题,各班负责人可及时联系阳光服务部相关负责同学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因时间紧迫,上级部门明确逾期不予受理,请各班级抓紧时间,认真组织评审,所送材料请按照说明填写完整。

2.奖学金评比与后续荣誉称号有直接关联,请同学慎重对待。

3.获奖学生如欠缴学杂费,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。

4.在评奖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奖资格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。

5.在奖项颁发后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,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。


  附件:

1.2024-2025学年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

2.关于印发《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3.关于印发《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4.3044永利集团奖学金申请佐证材料模板



3044永利集团

2025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