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正文

3044永利集团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0-0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班级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〔2025〕50 ),拟于10-11月评选2025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3044永利集团翁俊民奖学金、黄奕聪奖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吾皇集团奖学金、泉州市慈善总会3044永利集团学生助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、厦门警备区助学金,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范围

参评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。

二、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

学院将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(附件1)、学校下发的指标数(附件4)和评审要求(附件1)开展评审工作。

三、评审条件

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(见附件2),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4-2025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。

四、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

1.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,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,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。

2.社会捐赠奖学金(不含贤銮奖学金、黄奕聪奖学金)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。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。

3.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。

五、评审流程

1.学生申请: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进行申请,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(见附件1)提交申报材料,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。拟申请贤銮奖学金的同学须在10月2日12:00前完成系统申请,拟申请其他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同学须在10月11日12:00前完成系统申请,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杨思椿520办公室。厦门警备区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另行通知。

2.学院评审:学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,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,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。

3.学校评审:学生资助中心将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、评审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学院将结合学院资助项目、本学年学生已受助情况等,统筹安排、合理分配资助资源,落实精准资助政策。

2.在开展评审活动时严格掌握评审标准,认真实施评审办法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

3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“个人成长报告”(见附件3),要求内容真实,感情真挚,条理清晰,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、学习、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,突出成绩、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。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,字数1000字以上,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,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、两张生活照(电子版)。

4.如有其他新增社会捐赠奖助项目,另行通知。


附件:

1.3044永利集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

2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

3.相关报送材料

4.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

3044永利集团

2025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