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〔2025〕50 号),拟于10-11月评选2025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翁俊民奖学金、黄奕聪奖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吾皇集团奖学金、泉州市慈善总会3044永利集团学生助学金、3044永利集团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、厦门警备区助学金,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参评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。
二、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
学院将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(附件1)、学校下发的指标数(附件4)和评审要求(附件1)开展评审工作。
三、评审条件
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(见附件2),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4-2025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。
四、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
1.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,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,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。
2.社会捐赠奖学金(不含贤銮奖学金、黄奕聪奖学金)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。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。
3.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。
五、评审流程
1.学生申请: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进行申请,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(见附件1)提交申报材料,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。拟申请贤銮奖学金的同学须在10月2日12:00前完成系统申请,拟申请其他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同学须在10月11日12:00前完成系统申请,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杨思椿520办公室。厦门警备区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另行通知。
2.学院评审:学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,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,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。
3.学校评审:学生资助中心将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、评审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学院将结合学院资助项目、本学年学生已受助情况等,统筹安排、合理分配资助资源,落实精准资助政策。
2.在开展评审活动时严格掌握评审标准,认真实施评审办法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
3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“个人成长报告”(见附件3),要求内容真实,感情真挚,条理清晰,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、学习、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,突出成绩、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。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,字数1000字以上,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,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、两张生活照(电子版)。
4.如有其他新增社会捐赠奖助项目,另行通知。
附件:
1.3044永利集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
2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
3.相关报送材料
4.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
3044永利集团
2025年10月1日